据了解,被告人专门购买解码器、六角匙等工具,一般由2~4人为一组实施盗窃。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6月不到8个月的时间里,共盗窃12辆车,价值45万余元。
法院透露,这个团伙在一次作案中,竟然连殡葬车也不放过。经查,被告人樊军参与盗窃12次,李强参与盗窃7次,张震参与盗窃5次,王胜参与盗窃4次。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樊军、李强、张震、王胜无视国家法律,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,均构成盗窃罪。鉴于4人在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依法判处被告人樊军有期徒刑十三年,判处被告人李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判处被告人张震有期徒刑十一年,判处被告人王胜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均并处罚金。